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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性 公办 本科 所在地 福建省漳州市
闽南师范大学(Minnan Normal University)位于福建省漳州市,是福建省重点建设高校、福建省“双一流”建设高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资格高校、福建省闽台高校联合培养人才项目试点高校、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高校、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与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实施高校、博士学位授予单位。
資料來源: 院校官網 整理: 大学志 发布日期:2024年4月6日
一、招生专业
2024年我校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全日制研究生,具体招生专业详见《闽南师范大学2024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及《闽南师范大学2024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各专业招生人数不限。
二、报名
(一)报考资格
1.考生所持身份证件应符合以下条件:
(1)港澳地区考生持①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
(2)台湾地区考生持①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②《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2.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
3.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4.有2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推荐书由考生在复试时直接递交报考学院。
5.报考045101教育管理、125400旅游管理专业研究生,还须符合下列条件: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二)报考点
教育部委托下列5个报考点负责港澳台研究生招生宣传、报名组织、考试和考生联络等工作。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可任选一报考地点,并在该报考地点网上(现场)确认网报信息、考试资格及缴费、考试。
1.北京: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联系人:秦彦超
地址: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邮政编码:100081
电话:010-68945819,图文传真:010-68945112
2.上海:同济大学(研究生院),联系人:黄建业
地址:上海市四平路1239号,邮政编码:200092
电话:021-65982683,图文传真:021-65988292
3.广州:广东省教育考试院,联系人:陈瑶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69号,邮政编码:510631
电话:020-38627813,图文传真:020-38627826
4.香港:京港学术交流中心,联系人:李丹华
地址:香港北角英皇道83号联合出版大厦14楼1404室
电话:00852-28936355,图文传真:00852-28345519
5.澳门:澳门教育与青年发展局,联系人:邝子欣
地址:澳门约翰四世大马路7-9号一楼
电话:00853-28555533,图文传真:00853-28355427
(三)报名方式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面向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进行网上(现场)确认、缴纳报考费。
网上报名的技术服务工作由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网上(现场)确认工作由各报考点负责组织进行。
1.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4月1日至 4月7日。4月1日至3日开展网上咨询。
(2)考生应在规定报名时间登录“内地(祖国大陆)高校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https://www.gatzs.com.cn/)了解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我校的一个学科(类别)或专业(领域)。
(4)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网报信息填写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现场)确认、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博士研究生所有招生专业招收同等学力考生;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除0501Z1闽南民俗文化与民间文艺、0501Z2闽南文化与家族社会、125400旅游管理招收同等学力考生外,其他学科专业(领域)均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
(6)045109学科教学(历史)、045110学科教学(地理)、045111学科教学(音乐)、045113学科教学(美术)、135200音乐不接收本科专业为非本专业考生。
2.初审与网上确认
(1)初审时间:4月8日至4月10日,由报考点审核考生报考资格。
(2)网上确认时间:4月18日前,报考点组织考生网上(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纳报考费。
3.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当在2024年5月1日至5月12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初试和复试。
三、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复试两个阶段。初试工作由各报考点组织,复试工作由我校组织。
(一)初试
1.初试时间:2024年5月12日(上午8:45—12: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其中,考试开始时间为8:45,8:45—9:00为考生阅读考场规则、考试注意事项等作答准备时间,9:00开始考生可开始答题,9:00—12:00为考生正式作答时间。
2.初试科目:我校采用教育部统一命制初试综合能力科目全国统考试题,即综合能力(一)(科目代码Z001)。
3.初试方式:考试方式分为笔试方式和机考方式。考生可根据自身实际选择报考点,并结合报考点支持的考试方式和考位情况选择考试方式。建议考生优先选择机考方式。
4.考试地点:各报考点。
5.初试成绩使用办法:自主划定。
(二)复试
1.复试内容、方式在初试后确定,具体由相关培养单位另行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复试的考生不予录取。
我校将在复试前对考生的身份信息、学历(学位)证书或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名材料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2.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时须加试两门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专业基础课程(详情见专业目录)。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
3.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录取工作在2024年6月20日前完成。
四、体检
考生的体检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执行。
五、录取
我校根据考生的报名资料、初试和复试成绩、体检结果等,综合审查后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标准原则上与内地(祖国大陆)考生相同。《录取通知书》将于2024年7月由我校统一寄发给考生本人。
六、学制和学费
1.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050103汉语言文学、050104中国古典文献学、050105中国古代文学、050106中国现当代文学、050108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学制4年,学费标准为10000元/年(收费标准若有调整,以福建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为准)。
2.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学术学位和085401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含量子技术等)、085410人工智能、135200音乐、086200风景园林、055200 新闻与传播、125400旅游管理等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3年;其他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2年。学费标准为8000元/年(收费标准若有调整,以福建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为准)。
港澳台研究生应在规定的年限内完成学习任务,最长学习年限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并参照我校内地(祖国大陆)研究生相关规定执行。
港澳台研究生的学费按学年缴交,住宿费按我校标准另行收取。以上收费币种均为人民币。
七、奖学金
我校按照《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印发〈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7〕139号)《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印发〈台湾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7〕140号)及《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高校台湾学生专项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闽财教〔2013〕104号)等规定,接受港澳台地区研究生申请相关奖学金。
八、毕业与学位授予
港澳台研究生在我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修满规定的学分,完成毕业(学位)论文撰写,并通过毕业(学位)论文评议与答辩,德、智、体、美、劳等全面考核合格的,准予毕业并颁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要求的,由我校颁发学位证书。
九、违规处理
对在报名、初试、复试、录取中有违规或作弊行为的考生,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学籍、学历、学位。
十、其他说明
1.考生报名前应认真阅读闽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以及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考试和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2.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影响考生录取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十一、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10402
单位名称:闽南师范大学
联系部门:闽南师范大学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工作处招生科
通信地址: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县前直街36号科技信息楼南1301,邮编363000
联系电话:0596-2527801
电子邮箱:xyczsk@mnnu.edu.cn
网址:http://yjsc.mnnu.edu.cn/
资料来源: 闽南师范大学_院校官网 | 资料整理:大学志 · 华侨港澳台招生组
闽南师范大学是福建省重点建设高校、福建省“双一流”建设高校,成立于1958年春。1963年,在周恩来总理亲自倡导和关怀下,国务院批准成立福建第二师范学院,由此开启我校本科教育之扉。1986年经原国家教委批准复办福建第二师范学院,并更名为漳州师范学院。1992年获得学士学位授予权。2000年顺利通过教育部首批师范院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2003年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增列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007年被列为福建省重点建设高校。2008年以优秀成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2012年获批服务国家特殊需求的闽南文化与两岸交流研究博士人才培养项目。2013年4月,更名为闽南师范大学。2017年被确定为福建省2018~2020年博士学位授予培育单位立项建设高校。2018年成为福建省一流学科建设高校。2018年9月,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全票通过国务院学位委员会评审。2020年成为国家一流专业建设高校。2021年获批博士学位授予单位。
学校现有北江滨、圆山两个校区,占地面积约2000亩。现有本科专业68个,涵盖文学、工学、理学、教育学、管理学、经济学、法学、艺术学、农学和历史学等十大学科门类,全日制普通本科生、研究生2万余人。现有专任教师1343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占658人;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567人,历年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3人,闽江学者33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2人,另有省级以上优秀专家、教学名师等130多人。
学校坚持立德树人,将人才培养作为中心工作,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目前拥有国家级本科教学工程项目14项,国家级教学成果奖1项,获批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省级本科教学工程项目148项,省级教学成果奖28项,省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99项。
学校现有1个一级学科博士点(中国语言文学)、1个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闽南文化与两岸交流研究)、7个一级学科硕士点(中国语言文学、数学、化学、心理学、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学、光学工程)、12个专业学位硕士点(教育、社会工作、新闻与传播、应用心理、电子信息、应用统计、翻译、资源与环境、汉语国际教育、旅游管理、风景园林、艺术),跨及11个学科门类。4个学科(群)(中国语言文学与闽南文化学科群、数学、化学与环境学科群、教育学)入选福建省高原学科,5个学科(食品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心理学、信息与通信工程、应用经济学)入选福建省应用型学科。
学校坚持学术兴校战略,以提升科研创新和社会服务为目标,不断加强学科、人才队伍和科研建设。学校现有27个省(部)级科研创新平台和人文社科研究基地,6个省级高校科技创新团队。“十三五”以来先后承担了一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等国家级课题的研究任务,研究成果获省部级科研成果奖励33项。学校积极开展服务社会工作,与29家企事业单位建立了产学研合作关系,牵头组建了区域农村教师发展协同创新中心、菌物健康产业协同创新中心等2个省级协同创新中心,设立了闽南师范大学应用技术研究院,促进学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学校积极开展对外合作交流,目前已与欧美、日本和东南亚各国的众多高校建立了合作关系。学校积极开展2+X国际本科课程、国际职业教育自考本科、国际硕士预科、4+2留日及奥克兰大学海外学习中心等项目,大力推进中外合作办学。学校充分发挥对台地域优势,与台湾地区高校长期保持良好稳定的校际交流合作关系,积极推进闽南文化与两岸交流研究,开展闽台联合培养人才。学校具备联合招收港澳台侨本科、硕博士生资格以及免试招收台湾地区学生资格。
学校秉承“博学 明理 砺志 笃行”校训,根植闽南,立足福建,面向全国,为社会输送了大批优秀专门人才。建校以来,共培养各类毕业生9万余名,他们在各自岗位上勇于拼搏,建功立业,赢得了社会广泛赞誉。党和国家领导人方毅、彭冲、彭佩云以及教育部和福建省领导,曾先后为学校题词或到学校视察和指导工作,对学校的发展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并对学校的未来前景寄予厚望。漳州市历届党政主要领导都亲临学校现场办公,全力支持学校的发展。
当前,学校正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福建没有理由不把教育办好”重要要求,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事业的全面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新闽南师大建设”为主线,主动服务“国家统一、中国东盟民心相通、海外闽南人统一战线构建”等国家战略需求,服务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构筑新阶段发展新优势,加快“东南亚知名、特色鲜明、多学科融合发展”的高水平师范大学的建设步伐,为全方位推动新时代福建高等教育质量发展超越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资料来源:闽南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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